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– 2014年4月26日 下午8:01
撰文/陳秀吉 圖片/阿諾提供
勤倹持家的阿諾租屋處布置簡約樸實,對於租屋支出也可報稅大感興趣。
5月又是繳納所得稅的季節,其實無論你是房客或房東,在所得稅法上都有節稅的方法,民眾可以先行計算,比較哪個對自身較為省稅,再決定以何種方式申報,其實只要謹記幾個訣竅,便可有效節省荷包。
【房客篇】
租金支出也可報稅,租屋族可善用以下技巧,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有效省下荷包。
技巧1:最高12萬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
台灣房屋加盟總部法務經理游璿樺表示,89年度開始,房屋租金支出可列為列舉扣除的項目,每戶以12萬元為限。高所得租屋者最高可享4萬8千元的減稅,適用最低稅率6%的納稅人,1年也可省下7200元的稅金。全年房屋支出12萬元以下者,則按實際支出扣除。
技巧2:列舉房屋貸款利息者 無法再扣除租金支出
但要留意的是,如納稅義務人同時具有房東與房客身分只能擇一申報,已列舉房屋貸款利息者,就無法再扣除租金支出,納稅義務人可自行計算兩者可扣除之金額,以較大者申報減除。
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房客1年可享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。蕭凱堯攝
阿諾勤儉持家 租屋冰箱捨不得插電
TVBS《食尚玩家》主持人阿諾,因為自然不做作的個性,深受觀眾喜愛,逐漸走紅,但仍然維持勤儉個性,之前為了省錢,她透露連冰箱都常常捨不得插電,最近才把冰箱的插頭插上。
阿諾喜歡東區的生活習慣,所以找尋租屋也都是尋找周邊的物件,住了2年的延吉街頂樓套房,最令她滿意的部分,就是能擁有獨立的洗衣機,她向Yahoo奇摩房地產的讀者們分享以往的租屋經驗表示,有些房東會有租屋特殊規定,例如不准房客帶男生回租屋處,或是不希望房客設籍等等。
TVBS《食尚玩家》主持人阿諾在延吉街租了頂樓套房,已住了2年。
技巧3:不必設籍 就可申報租金支出
阿諾對租屋支出也可節稅非常感興趣,但無法設籍在租屋處是否會有影響?游璿樺表示,部分民眾常誤會要申報房屋租金支出,就非得設籍在租屋處才可,事實上,房客只要透過扣繳憑單證明租屋地就是工作地,同樣可以在申報所得稅時將租金支出列舉為扣除項目,不一定得設籍租屋處。
游璿樺進一步說明,租客只要備妥租屋契約、租金付款證明等文件,並證明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即可申報列舉扣除額,就可享1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。
而且按照規定,1間租屋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,並不限於只能申報1個人的扣除額,意即假設納稅義務人與數名友人合租1間房屋,則每位室友可列舉扣除的上限均為12萬元,此外,若因僅推派1人簽約,導致其他房客無法以租約來證明租屋事實時,可以請房東提供其他證明。
只要證明租屋地就是工作地,就可在申報所得稅時將租金支出列舉為扣除項目。陳秀吉攝
技巧4:租約不得限制房客申報所得稅
另外,實務上也常有房東為逃漏稅而要求房客不得報稅。對此,律師吳秋樵表示,納稅本就是國民應盡之義務,租金報稅則是房客應有之權利,不可在租賃契約書上用「不得報稅」等文字,來限制房東、房客行使權利及義務。
但租屋契約中可事先註明因租金報稅所產生之稅金,由房東或是房客來負擔,依租屋契約明定,房客仍可主張行使自身權利報稅,而房東也不得因此主張房客違約,提前終止契約或扣押金。
租金報稅是房客應有之權利,依法不可在租賃契約書上用「不得報稅」等文字,來限制。陳俊鋒攝
【房東篇】
房東節稅4技巧省荷包
對房東而言,游璿樺表示,只需要注意這4個報稅小技巧,也能省下不少荷包:
技巧1:妥善保管相關舉證用憑證
對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,1種是不須任何證明文件,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%列為必要費用。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,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之合理、必要損耗及費用,逐項提出證明。房東可先行核算可扣除費用額,擇高適用。
技巧2:證明無出租之實不必認列租金
如果房子是提供給直系親屬或配偶以外的個人作住家使用,但沒有收取房租
,則可由法院公證或是由2名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人證等方式,證明該房子確實是無條件提供使用,屋主的所得就不用認列該筆租金。
到法院公證證明無條件提供使用,就可以不用設算租金。取自台中地院官網
技巧3:善用押金孳息所得的申報規定
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,房東如果把出租房屋的押金,存到銀行所孳生之利息,如果已經申報了利息所得,則可以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扣除,不用再計算租賃所得。
技巧4:注意房客代繳補充保費 房東也要一併扣繳所得稅
房客如依租賃契約約定,一併負擔房東所應繳付的健保補充保險費時,也應在計算房東的租賃所得扣繳稅款時,合併計入租金總額,以包括租金所得稅、健保補充保費在內的金額,做為給付總額計算應對房東扣取的扣繳稅款。
例如房東與房客雙方約定每月租金3萬元,但須由房客代為支付扣繳率10%的租金所得扣繳稅款,以及保險費率2%的健保補充保費。
此時,房客應開立扣繳憑單的給付總額不是3萬元,而是34090元,即30000÷(1-10%-2%)。因此,租金的扣繳稅款即是3409元(34090X10%);健保補充保費則是681元(34090X2%)。
房東出租增加收入,也有節稅技巧。吳尚智攝
出處>>>
https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%E3%80%90-%E9%80%B1%E5%A0%B1-%E3%80%91-%E7%A7%9F%E5%B1%8B%E7%AF%80%E7%A8%858%E6%8A%80%E5%B7%A7-%E6%91%B3%E9%96%80%E9%98%BF%E8%AB%BE%E4%B9%9F%E4%BD%A9%E6%9C%8D-12010256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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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– 2014年4月26日 下午7:44
撰文/林過 圖片/蕭凱堯攝
買賣屋其實都有不少稅要繳,事前可以先簡單計算。劉映辰空間工作室提供
政府朝著實價課稅前進,加上國稅局查稅愈來愈嚴謹,不少屋主賣屋賺得的價差都會被視為「收入所得」。不少屋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才被追稅,驚訝原來稅這麼「貴」,想要節稅也來不及了。買賣屋其實都有不少稅要繳,事前可以先簡單計算,提早規劃好財務槓桿,運用資金才能更靈活。
報稅的季節又到了,去年曾買賣房屋的民眾得面臨報稅壓力,但只要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,就能爭取有利的節稅空間。Yahoo奇摩房地產特別採訪房市專家,提供讀者有關房產交易節稅5大絕招。
報稅的季節又到了,去年曾買賣房屋的民眾得面臨報稅壓力。
絕招1:售屋族保留相關證件 透過「財產交易損失」節稅
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,綜合所得稅的各類申報項目中,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而可能產生的稅務大致可以分為售屋的「財產交易所得」、「財產交易損失」、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,以及購屋的「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」、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。
陳俊宏分析,售屋族可透過「財產交易損失舉證」來節稅,只要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,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,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。
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,就能爭取有利的節稅空間。
所謂「取得成本」,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與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,包括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、仲介費等,以及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,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和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,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、改良或修繕費。
「移轉費用」則包括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及搬運費等。也就是說,屋主當初售屋時,付出的相關稅費、仲介費和代書費等,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,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,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都可以扣抵。
絕招2:透過「房屋評定現值」固定比率 計算售屋所得
不過有些屋主購屋時間較長,或是當時沒有整理好相關證明文件,無法提供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,這類屋主也可透過「房屋評定現值」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,只要是無法拿出購屋買賣資料的售屋者,均可適用。
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表示,財政部每年5月報稅前都會依據房地產市場變化,訂定各縣市適用的售屋所得額比率,讓售屋者可以申報售屋所得稅。洪佩君分析,售屋所得是按照出售房屋的「房屋評定現值」乘以財政部訂頒的「比率」計算得出售屋所得後,再乘上個人綜合所得稅率,就是應繳納的售屋所得稅。
舉例來說,假設財政部核定台北市2013年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中,大安區為房屋評定現值48%,出售評定現值500萬元的房屋,應申報的售屋所得算法是500萬元X48%=240萬元,假設售屋者王小明的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為40%,王小明就得付上240萬元X40%=96萬元,當年就得報上96萬元的稅。
屋主可透過「房屋評定現值」的固定比率,計算出售屋所得。
絕招3:同時買賣屋 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可節稅
洪佩君提醒,實價登錄實施後,不少屋主買賣房屋時其實都有明確的登錄記載,此時很有可能被國稅局直接以實際買進、賣出的交易價格作為計算基準,等於間接的實施實價課稅。
也因此若在2012年8月之後買賣的房屋,就很有可能被以實價計算,中間價差很有可能就被列入當年所得,購買預售屋則因為買價及賣價都會登記在建設公司內,倘若當年度有買賣換手、中間有價差,也可能被國稅局列入當年所得收入,最好做好心理準備。
不過賣屋者,倘若是要換屋的話,就可以使用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節稅法。陳俊宏分析,民眾若同時有購屋、售屋行為時,購買的房屋土地價值大於出售房屋,就有機會可以依法申請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。
陳俊宏表示,申請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得符合以下條件:買進或賣出的2間房屋皆須符合「自用住宅」,同時其購屋土地現值超過售屋,並且2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2年內,2間房屋登記名義人可以是本人或配偶,不限於同1人。
假設王小明2012年賣出一間房屋,土地現值100萬元,增值稅30萬元,2013年新買入1間房屋,土地現值只要超過100萬元,之前所繳的30萬元土地增值稅可全部退還,假設2013年新買入的房屋土地現值為80萬元,可以退回10萬元,假設買入的新屋土地現值小於70萬元,就沒有餘額可以退稅。
同時要注意,申請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5年內不得變動,也就是此一自用住宅在5年內不得出售、或出租、或作為營業之用,否則稅捐機關會將原先的退稅追繳回去。例如上例中王小明如果獲得重購退稅,但在5年內把2013新買入的自用住宅出售或出租、或作營業之用,就會再被追回3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。
2012年8月後買賣的房屋,很可能被以實價計算,中間價差會被列入當年所得。
絕招4:購屋者別忘了「借款利息扣除額」節稅
而購屋族也一樣可以使用「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」節稅法。陳俊宏表示,買屋的納稅義務人多半會向金融機構貸款,只要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,購屋借款利息就可以列舉扣除。
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元,但每1申報戶以1屋為限,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,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,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,申報扣除。
舉例來說,小明去年度支出的購屋貸款利息共50萬元,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,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需以50萬元減去10萬元,得到餘額40萬元,但是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,因此只能以30萬元作為申報項目。
只要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,購屋借款利息就可以列舉扣除。
絕招5:善加運用贈與稅達到節稅目的
贈與不動產也是不少人節稅的方式。洪佩君分析,按照遺贈稅法規定,目前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是220萬元,而不動產的計算方式又是以土地公告現值為基準,通常土地公告現值不到市價的5折,再加上220萬元免稅額,可省下不少支出。
假設王小明贈與兒子800萬元的房屋,該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可能只有250萬元,被課的稅基是以250萬元減去220萬元來計算,僅30萬元,以稅率10%計算,頂多只需要繳3萬元的贈與稅。
而假設王小明贈與給兒子的是800萬元的「現金」,頂多就只能以800萬元減去220萬元的免稅額,剩下580萬元的金額因為已經達到最高稅率,還得乘上40%稅率,所以光是贈與稅金就達到232萬元,王小明利用不動產贈與給兒子,至少可省下229萬元的稅金,可順利達到節稅目的。
贈與不動產是不少人節稅的方式,每人每年有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。
出處>>>
https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%E3%80%90-%E9%80%B1%E5%A0%B1-%E3%80%91-%E7%9C%8B%E6%87%82%E7%AF%80%E7%A8%855%E7%B5%95%E6%8B%9B-%E8%B2%B7%E8%B3%A3%E5%B1%8B%E8%8D%B7%E5%8C%85%E5%85%8D%E5%A4%B1%E8%A1%80-11444228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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