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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02月15日
讀者 涂先生
有關「乙種工業用地」所蓋的房子,可用來當住宅嗎?另外相關的法規或稅法要注意哪些問題?
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:
工業用地按土地使用分區應是工廠、辦公大樓、一般事務所等用途,不能作為住家用,且因室內空間較開闊、須興建公廁。當建商更改用途為住宅,會在拿到使用執照後二次施工更動格局,因此只要是工業住宅,都是違規使用並有二次施工,違反《土地使用分區》和《建築法》。合理。
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:
工業住宅雖違法,但因普遍低於市價1~3成,還是吸引不少民眾購買。已購買的民眾若擔心工業住宅的水電費、稅費較高,只要符合「直系親屬設戶籍」、「申請時無出租或營業情形」等自用住宅條件,房屋稅、地價稅仍可依自用住宅稅率課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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