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7-09
區段徵收都市計畫縣府地政局會評定地價,地主可以選擇領錢或領地,領錢就是按照評定的地價領錢,如果地主要領地,地價會換算成權值,做為未來配地的依據。
法令規定,區段徵收配地比是四十%到五十%,實務上大多是四十%,基於「有土斯有財」觀念,多數地主選擇將權值換地,舉例來說,如果所有地主權值是一百億元,配給地主的土地現值是一二○億元,也就是一元可以配到一.二元的土地,如果地主要配到好的地段,就需花費更多權值。
區段徵收進入配地階段時,土地已停止買賣,想分配更多土地的地主就會向其他地主購買權值,這是民事交易,就是俗稱的買賣「權狀紅單」,不同權值可以合併配地,等地政事務所發出土地權狀後才能辦理土地過戶。(記者謝武雄整理
出處>>>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ocal/paper/7943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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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7-10
- 2014-07-10 08:37
- 2014-07-10 08:37
- 時報資訊
中了發票200、1000元,去郵局兌獎好麻煩,這時民眾通常都會直接到超商,用發票換現金或商品。據舊制規定,對中5獎1000元時,只可以換現金、商品或儲值;6獎200元只能換取店內商品。
為了擴大兌換便利性,財政部發布「營業人申請辦理代顧客兌領中五獎或六獎之統一發票作業要點」,放寬通路代客兌獎範圍,未來不管是對中5獎或6獎,民眾至可收中獎發票的超商等通路時,能任意換成現金、商品、會員點數或直接儲值起來。
但同時因應電子發票時代,財政部新增規定,未來想要收中獎發票的連鎖零售業,必須符合總店數超過2家以上,且全面使用電子發票、沒有欠營業稅等條件,才有資格申請該業務。
財政部指出,對還沒全面導入電子發票,但過去已核准可收中獎發票的商家,給予1年緩衝,延長兌換期限到104年6月30日。
全聯福利中心表示,可將中獎金額儲值到福利卡中,近3個月儲值或兌換商品金額成長4倍。 (新聞來源:中國時報─記者吳泓勳、陳宥臻/台北報導)
- 2014-07-10 08:37
- 時報資訊
- 【時報-台北電】
出處>>> http://money.chinatimes.com/news/news-content.aspx?id=20140710002155&cid=12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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