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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╱李順德 2014-03-16
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昨天表示,行政院長江宜樺已核定「社會住宅中長期方案」,未來十年內擬新建社會住宅一萬五千一百戶以上,只租不售,並由中央補助租金經費給地方政府,興建模式類似公營出租住宅。
丁育群表示,台北都發局曾推出「公營出租住宅」,是很成功的案例。營建署未來推動社會住宅,會以大龍峒「公營出租住宅」模式,只租不售,讓出租住宅的收入,可以做為循環使用。
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,未來各地方政府為社會住宅興建主體,由內政部補助經費,於國宅用地選址。其他包括閒置校園、公有閒置建物,也可改建為社會住宅,或由地方政府自辦、獎勵民間興建。
丁育群表示,社會住宅主要以六都為主,但地方得衡量財政狀況,中央在興建後,幫地方政府考量人力管理及容積獎勵。
內政部目前相中新北市三峽區、台中市大里區兩處,約一點六八萬坪國宅土地,擬透過地上權、BOT方式,興建二千多戶社會住宅。丁育群說,社會住宅一定要以混居的方式推動,如台北的公營出租住宅辦法,就訂有多少比例是身障、有多少比例是弱勢、有多少比例是租給年輕人等,依比例提出申請,至於租金補貼約四千元,地方財政較佳可增加補貼。
出處>>> 台灣房屋.研究智庫 http://news.twhg.com.tw/trend_content.php?ojb=306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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